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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关于服务全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全力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2016-10-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10月1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的《关于服务全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9月19日,全区秋季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建设动员大会召开。为深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能作用,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制服务,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法制保障,9月22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全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执法监督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全区政府法制机构服务于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的22项具体措施,全力助推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

  该《意见》突出精准管用、务实有效原则,从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对全区政府法制机构职能进行细化和延伸来服务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积极研究探索当前形势下政府法制机构为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新方法、新举措、新途径,对一些地区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难点疑点,全力给予支持帮助。

  《意见》对自治区三级法制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要求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从我区实际出发,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在编制立法计划项目时,要急需先立具有政策优势、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的立法项目。《意见》对重大项目建设全部开通了法制绿色通道,推动重大项目高速运转。此外,《意见 》还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投资软环境。同时强化了执法监督,大幅提升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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