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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服务须三方联动

 

2016-07-21  经济日报
王宗征
 

近年来,由于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从事养老服务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使得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很大缺口。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青壮年离开农村,到城市里去寻找新的就业和谋生机会,而绝大多数老年人却留守在农村。这些老年人不仅自己无人照顾,有的还要替儿女承担起照顾“留守儿童”的义务,有的还要经管家里的责任田,承受着体力上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可以说,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不仅是一个家庭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培育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不能拘泥于单一的方式,要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养老服务方式,使农村养老服务业既体现普惠性,又具有灵活性。比如,农村老年人既可选择“居家养老”,也可借助乡镇办敬老院、村办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等设施接受社会性养老服务,还可实行“互助式养老”。但不管选择什么样的养老方式,政府职能部门都不能缺位,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帮助农村老年人解决养老的实际问题,促进养老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其次,培育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必须大力兴建养老服务设施,不仅需要政府投入,也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优化资金投向,把钱用在刀刃上。同时,要注意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发挥相关培训机构和大、中专职业院校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培养,造就一支热爱和专心农村养老服务业的专业队伍,积极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给予农村养老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和一线服务人员相应的待遇。

此外,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还需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儿女们不能总是借口自己工作忙、事务多,就在孝敬和赡养老人方面不尽心尽力,要把多向老人尽一份孝心作为分内事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形成政府、社会和家庭三方联动的局面,才能把养老服务业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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