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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再延30年政策抓紧制定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8/12/14

在新一轮农地改革施工图中,更多土地制度供给将加快落地,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关键领域都将有新突破。近期,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方面,还将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抓紧制定出台土地承包期再延30年的政策。

今年以来,农村土地多项改革提速推进。其中,包括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内的“三块地”改革试点已经接近尾声。

“多项重大改革试点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已经完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即将收官。”自然资源部综合司司长程利伟近日表示,当前重点是按照中央要求做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总结工作,提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今年9,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对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作出进一步部署。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建立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内容都囊括其中。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强调,未来要明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线、目标、重点、路径和底线,准确把握改革的形势要求,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大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强化土地制度供给。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看来,未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核心是要让资源资产能够活起来,通过优化配置,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经济发展,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获得更多红利。

“未来还要把‘三权分置’落到实处,通过法律途径把各项权能协调好,充分释放土地的生产力,更好地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李国祥说,还要将重点放在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这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放活和优化配置,也还有较大空间。

更多土地制度供给将渐次落地

新一轮农地制度改革施工图已经明晰,更多土地制度供给也将渐次落地,特别是在关键领域有望迎来新突破。

据悉,未来在农地改革上,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制度。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拓宽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的资金来源。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制度,让农业农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近日在庆祝农村改革40周年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指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于近期完成,有关部门将抓紧制定并出台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

对于备受关注的宅基地制度改革,韩长赋则表示,将处理好稳定和放活的关系,明确底线,扩权赋能,稳妥试点。“如何最大化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也是下一步农地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郭君平博士表示。

郭君平建议,一方面要以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序退出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健全“布局合理、使用集约、权能搞活、管理高效”宅基地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持续探索宅基地及农房的流转形式,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赋予宅基地及农房新权能,拓宽宅基地和农房的收益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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